泸溪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把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14日,程某与其母亲赵某焦急的走进泸溪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声称自己小孩程某系县内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2021年4月份体育课期间与同学田某某在操场玩游戏,相互追逐过程中田某受伤,事发后双方经学校调解协商无果,田某的监护人将程某起诉至泸溪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因程某系言语叁级残疾,且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查后,决定给予其提供法律援助,当即为程某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泸溪县兴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孙小平律师为该案件的承办人。
承办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通过多次与学校、保险公司、和田同学的监护人协调沟通,并依法将该案起诉至泸溪县人民法院,2022年4月8日该案件在泸溪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田同学的监护人和程同学的监护人握手言和。
2022年4月15日上午,程某母亲将一面写有“爱心扶弱 情暖人心 无私援助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泸溪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泸溪县司法局近年来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大服务工作格局上,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益面,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弱势群体、城乡贫困户、农民工等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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