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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妇联:“向阳花”行动中的法制课堂--青春不越界 守法向未来

作者:万   新 来源:永顺妇联 发布日期:2026-05-28 01:00:00

青春是一场盛大的奔赴。一场走进校园的法治教育课堂,一位法官的走心分享,让数百名初中生重新理解了“自由”与“边界”。

5月26日下午,永顺县妇联携手县人民法院,将一堂名为 “青春不越界 守法向未来” 的法治教育课堂送进了中学校园。主讲人不是刻板的“说教者”,而是来自县人民法院溪州法庭的法官陈吉平。面对台下几百双清澈又略带叛逆的眼睛,陈法官没有照本宣科,而是用一句大白话开场:“游戏里失误可以重新开局,现实人生却没有回城键、没有复活甲。青春一旦触碰法律红线,这辈子都没法清零重来。”短短一句话,让原本有些躁动的报告厅瞬间安静下来。这堂课,注定不一般。

三条“年龄红线”

每个孩子都该记清

01

很多初中生心里藏着这样一个念头:我年纪小,闯点祸也没啥大事。陈法官直截了当地打破了这种幻想:“法律不会惯着侥幸心理,更不存在‘年龄小就能随便任性’的说法。”

他给同学们划出了三道清晰的分水岭:

已满12周岁

这是法律划定的最低刑事追责门槛。如果做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陈法官举了河北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作为警示:三名13周岁的被告人预谋杀人并掩埋尸体,最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刚满12岁,照样要付出沉重代价。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这个年龄段一旦触犯 八类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一律追究刑事责任。陈法官提醒:因为口角拔刀伤人、半路拦同学抢财物、故意纵火……只要年满14岁,都是实打实的犯罪行为。

已满16周岁




到这一阶段,虽然还没成年,但法律上已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打架斗殴、校园欺凌、偷窃、网络违法……只要触犯刑法,全部要自己承担后果。最要命的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会存档一辈子。 以后升学、参军、考公、找工作,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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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觉得耍威风很酷,那是亲手断送前程。”陈法官用一句游戏箴言收尾:“猥琐发育,别浪。安分守己稳步成长,才是青春的正确玩法。”




真实校园案例

一时冲动,两败俱伤

案例一:同窗反目,团战变刑案




两名初中生因为课间几句拌嘴,谁也不肯服软。放学后各自叫来“兄弟”对峙,言语升级为斗殴。混乱中,一名学生捡起石头砸向对方,造成对方重伤。涉事学生已满14周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两个家庭赔付高额赔偿金,动手的孩子背上犯罪案底,人生直接“掉段”。“所谓的并肩作战、江湖义气,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一时上头盲目开团,没有赢家,只会双双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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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校园欺凌,绝非“闹着玩”




几名学生在校长期抱团欺负同班同学:言语嘲讽、强行索要零花钱、围堵殴打……受害者心理崩溃,产生严重厌学情绪。家长报警后,几名年满16岁的施暴者因多次恶意欺凌、情节恶劣,被法院以 寻衅滋事罪 定罪处罚。陈法官强调:小打小闹是玩,刻意伤人、组队欺凌、蓄意报复,就是犯罪。




遭遇欺凌怎么办

法官教你“四步自救”

陈法官特别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不只是动手打人——辱骂、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网上散布谣言……统统属于欺凌。他讲了一个湖南本地真实案例:2019年,初二学生小蒋被15名同学围堵在厕所殴打。此前他曾遭遇暴力,向老师求助后“草草了事”,施暴者未受惩罚。这一次,他感到“再不反抗可能被打死”,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闭眼乱挥,导致两人重伤二级。

法院认定:小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但陈法官同时提醒:正当防卫有严格条件,不是鼓励大家“带刀上学”。更理性的做法是——遭遇欺凌四步法

01 /立刻远离:不硬碰硬,先保护自身安全

02/ 勇敢拒绝:大声表明态度“不许这样对我”

03/ 保留证据:聊天记录、伤痕照片、目击证

      人

04/ 马上求助:告诉老师、家长,严重时直接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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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底线

奔赴闪闪发光的未来

课堂的最后,陈吉平法官送给全体同学四句话:

越界的自由不是自由,是代价。

真正的强大,是知道什么不能做。

法律不是限制你的枷锁,而是保护你的铠甲。

守好底线稳步前行,全力以赴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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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青春不越界,守法向未来” ——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位少年都应该刻在心里的护身符。人生没有回城键,也没有复活甲。愿每一个正值年少的你:心有敬畏,行有边界;眼有星辰,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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