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丈县以理念革新为引领、制度完善为支撑、机制创新为动力、方法优化为突破,创造性推行人民调解“察言观色、对症下药、情理交融”三步走工作法,成功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纠纷。其中,古阳镇天桥山村渣场复垦集体访纠纷的圆满解决,成为“三步工作法”的生动实践样本。通过持续深化创新,该县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显著提升,近三年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611件,调解成功3388件,调解成功率达93.8%,涉及金额3930.06万元,发放以奖代补资金18.83万元。古丈县连续多年获评“湖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省平安县”,2024年以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分别下降42.02%、32.14%,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和谐根基。
锚定“以人民为中心”,重塑调解价值导向
该县打破传统“被动调解”思维,树立“主动预防、源头化解、人文关怀”的现代调解理念,推动人民调解从“就事论事”向“标本兼治”转变。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摒弃“重程序轻情感”“重处置轻疏导”的片面做法,注重通过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化解群众心结。针对集体访、邻里纠纷等民生矛盾,坚持“群众诉求无小事”,要求调解员既当“裁判员”,更做“贴心人”。
古阳镇天桥山村某废弃渣场系早年高铁项目建设遗留设施,占地84.45亩,涉及38户群众。在渣场复垦推进中,村民与相关责任单位因复垦标准、土地权属等问题产生尖锐分歧,村民代表联名上访。该县第一时间响应诉求,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进驻村庄,用“拉家常”“话乡情”的方式倾听民意,让群众感受到被尊重、被重视,从根本上缓解对立情绪,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专项调解组到古阳镇天桥村,用“拉家常”“话乡情”的方式倾听民意
构建“全链条保障”,夯实调解工作根基
为确保“三步工作法”落地见效,该县从队伍、经费、考核等方面健全制度体系,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建强专业化队伍。整合司法干警、镇村干部、村“五老”人员、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力量,构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县现有专职调解员150名、兼职调解员395名,县级调解专家库1个,专家调解员37名。针对复杂案件,成立“法律专家+行业骨干+乡贤代表”专项调解组,天桥山村纠纷调解中吸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和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参与,提升调解专业性。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一站式”矛调中心枢纽作用,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四调联动”为基础,畅通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四调对接”渠道,融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多种法律服务“组团”资源,积极推动构建“4+4+N”多元解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培训奖补。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开展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心理疏导等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调解员3000余人次。建立“财政拨款+案件补贴”经费机制,对成功调解案件给予100-500元补贴,对重大复杂纠纷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考核考评。将人民调解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将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制度机制建设、经费保障、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情况纳入考评范围,有效推进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古丈县司法局组织2025年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深化“三步工作法”,破解复杂纠纷难题
“察言观色、对症下药、情理交融”三步走工作法,是该县人民调解的核心创新,在天桥山村纠纷中发挥关键作用。
(一)察言观色:精准把脉建信任。天桥山村纠纷中,调解员分批次与38余户村民面对面交流,在田间地头、村委会、村民院坝搭建沟通平台。通过观察语言、表情、肢体动作,精准区分不同群体诉求:老年村民担忧土地耕种保障,中年村民关注补偿公平,年轻村民在意长远效益。交流中,调解员保持眼神交流、适时点头回应,用“您慢慢说,我们记下来”等贴心话语安抚情绪,借助“五老”人员乡情优势消除防备。经多天走访,梳理出复垦标准、土地权属等各类核心诉求,摸清矛盾底数。
(二)对症下药:靶向施策破症结。针对复垦标准争议,联合职能部门实地勘查,邀请农业专家评估,确定“清污—改良—绿化”分阶段方案,明确复垦后达耕地标准;针对土地权属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实地勘测界定,厘清集体与个人权益。建立矛盾台账“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逐一解决。
(三)情理交融:法情并重解心结。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正人”,邀请类似纠纷成功化解的村庄代表分享经验,用邻里乡情引导换位思考;对困难村民协调临时救助和公益性岗位,传递政策温度;用“大白话”解读复垦生态意义和长远效益,现场公示政策文件和核算明细,消除疑虑;法律顾问现场普法,解读《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合法诉求途径和违法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公证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结合“送法下乡”,调解员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在村民院坝搭建沟通平台。通过观察表情、肢体动作,精准区分不同群体诉求。
古丈县通过推行“三步工作法”,构建了“主动预防、源头化解、人文关怀”的现代调解体系,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这一模式不仅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更通过情感沟通、专业介入和法治保障,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变,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和谐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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