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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应考尽考”到“精准赋能” 花垣县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四化”建设

作者:花垣县司法局 来源:法治新湘西 发布日期:2026-05-09 18:00:00

“我们局这两年人员进出比较频繁,老的持证同志调走了,新来的同志还没赶上考试。这次全县统一组织,我们符合条件的同志全部报了名。”近日,走出2026年度花垣县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场的县商务局一名干部,道出了该局积极参考的背景。因干部交流、轮岗、退休等原因导致的“阶段性持证断档”,是许多县市普遍面临的问题。目前,花垣县正通过制度化的资格考试和动态管理机制,系统性地破解这一难题。

应考尽考:不让一个执法岗位“空转”

4月27日至28日,花垣县133名拟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了由县司法局组织的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考试采用“一人一机、随机抽题”的智能化闭卷机考模式,内容覆盖通用法律知识及专业领域法规。在湖南省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四化”(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的背景下,花垣县将“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突破口,统一资格考试正是动态管理链条上的基础关口。

此次考试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应考尽考——全县各执法部门中年龄5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干部均须报名参考。这一硬性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压缩执法力量“真空期”,确保因人员流动造成的资格断档能够被及时发现和填补。县商务局正是典型受益者:原有持证人员轮岗调离,新任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资格。“应考尽考”为该局集中补齐短板提供了制度通道。与商务局情况类似的几个单位,也在这次考试中完成了执法力量的“集体换血”。

“领头雁”效应:“关键少数”带出学法用法新风尚

此次考试中,多位单位“一把手”带头走进考场。县林业局、县科工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主动报名、率先参考,在全县执法系统中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领导坐在考场里,比开10次动员会都管用。”一位基层执法人员说。

这种“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的制度性安排,正在改变基层“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当领导干部从“指挥考试”变为“参加考试”,全系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被有效激发。在主要领导的带动下,相关单位参考人员的通过率和备考积极性均显著提升。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与示范引领,正是花垣县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领头雁”效应的制度化落地。

精准赋能:“小班制+案例式”提升执法能力

考试解决“有没有证”的问题,而今年花垣县更聚焦“会不会执法”。2026年,该县重点推出“小班制、案例式”执法队伍培训,这被视为落实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核心举措。

县司法局牵头组建“法治讲师团”,成员涵盖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资深律师以及主要执法部门的业务骨干。每个季度,针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及乡镇,组织不超过20人的“小班制”专题培训。培训方式摒弃“大水漫灌”式的理论灌输,采用深度案例复盘——教材取自本地及外地真实发生的败诉、纠错典型案例。学员在讲师引导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系统复盘,逐一分析程序瑕疵、证据短板和法律适用错误。同时,“入企扫码”规范操作等数字化执法技能被纳入必修课程。“大班听讲,小班操练。20个人的班,人人都要开口、动手、亮观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种模式旨在解决执法培训“听得懂、用不上”的顽疾,实现从“知识灌输”向“能力生成”的转变。

从“应考尽考”解决人员流动带来的资格断档,到“领头雁”示范引领形成学法用法新风尚,再到“小班制、案例式”的精准赋能——花垣县正在构建一条完整的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链条。其核心逻辑在于:用制度化的考试机制解决“有人执法”的底线性问题,用精细化的培训机制解决“善于执法”的能力性问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法队伍的素养,直接决定了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体感温度。当每一位走上执法岗位的人员都具备法定资格、每一场执法行为都经过案例化训练的检验,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有了最坚实的微观基础。

下一步,花垣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资格准入—常态培训—动态考核—退出管理”的闭环体系,并以“小班制”培训为支点,持续推动执法队伍从“持证上岗”向“高素养作战”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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