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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绽芳华 法援暖民心 ——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获得者麻娟

作者:宋耀邦 全必艳 来源:湖南法治报 发布日期:2023-03-15 15:18:42

走进花垣县司法局办公大楼,迎面看到的是一块写有“花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牌子。坐在这块牌子下面办公的一名女士,被受援者称赞为“侠骨柔肠”的义士、“最美最亮的星星”。

她,就是麻娟,现任花垣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以来,她勤奋刻苦、细致钻研,练就扎实的法律专业本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始终以一名党员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当好了一名司法行政的“三多”兵---“多吃苦、多做事、多钻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最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恪守了一名基层司法行政人守平安、护和谐的初心。



搭平台,当好公共法律服务“推销员”

花垣县公共法律服务第一次走进公众视野,对于麻娟来说,还只停留在概念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新设立的股室,要怎么抓、怎么干这一项工作?根本没有一个参考答案,也没有一个具体指导,全凭自己去“摸着石头过河”。她凭着一股子闯劲,接下了领导安排她啃的“硬骨头”。由于公共法律服务是一个大体系,是司法行政服务的大前台、大窗口,为了干好这项工作,她一遍遍领会上级的指示要求,一次次的向局领导汇报情况,一点点的摸索讨教。通过不断地摸排滚打,她把县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上了自己预想的轨道。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平台共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她积极向局党组汇报,争取得到重视和支持,完成了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乡、村平台建设期间,她不辞辛劳,和司法所的同志们一个个看点,一个个督促挂牌,一个个确定村联络员,最终依托乡镇司法所、村综治中心协力共建,实现了花垣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电话等线上新平台推广。随着新媒体时代的来临,网络的社会影响力早已不容小觑,网络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获取信息、服务等有形、无形资源的最主要的渠道。她为此依托司法部打造“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以及省司法厅打造的“如法网”品牌,在县内城乡群众中大力宣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多渠道、多方面的让群众知晓集电话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应用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让县域群众只需要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线上线下、均等普惠的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她亲手编制《花垣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律师法律扶贫联系卡资料,印发了近3万份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流程及救济途径、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公示;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如法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12348--问题我解答”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推广活动。为了让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个受援者的心中,每年她都要抽出一个月时间,带队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顶着烈日或冒着寒风,在县边城广场、乡镇墟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主动联系县域“平安花垣”、“新花垣”等众多有影响的新媒体及众多有公益大屏幕宣传单位,滚动播出公共法律服务推广宣传片,让公共法律服务多方位、多角度渗透到群众生活。通过几年来的扎实工作,县域群众有问题先找法律的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走入城乡群众生活。

干实事,争做为民服务“先行者”

杨某进,系湖南省花垣县双龙镇张刀村村主任,在带领村委一班人对村里公共道路、水沟等进行扩宽提质改造时,与某姓村民发生矛盾。该案因牵涉到民俗与迷信等乡村敏感问题,社会影响较大。接到杨某进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麻娟便与中心律师们分析案情,到村里与村民沟通,调查取证,使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这只是近千起案例中的一个。她思路清晰、细致周到的办案风格在花垣律师队伍中是出了名的。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她认真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建县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制作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视频,广泛招募志愿者,组建了一支懂法律、懂业务、有热情的志愿者队伍。在她的感召下,9名女律师和1名工作者志愿组建了花垣县第一个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她每年组织志愿者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工作点开展“志愿者坐班日”、“法律顾问接待日”活动,让法律服务走进群众家门,提供精准服务。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队伍组成法律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校、单位、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讲活动。每学年联合学校开展“关爱女童、守护花蕾”等有关未成年人的法治课堂,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律扶贫活动。年前节后,针对农民工、妇女、老年人开展与其权益保护相关的专项法律宣传、法治讲课活动,年均组织开展志愿法治讲座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为群众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同时,她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把法律顾问送进群众家门。将全县50余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指派至全县200多个村居(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指导建立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为村民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实现了基层偏远乡村群众法律服务贴身行。此外,她还组织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倡导志愿者队伍每年深入厂矿园区和工地车间,开展法律宣讲,发放宣传手册。为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企业制度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决策咨询,服务劳工双方,提升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为县域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讲奉献,誓为弱势群体“守夜人”

“你是我们心中最美最亮的星,我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2021年,向县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得到圆满解决的宋某某等23名农民工,来到花垣县法律援助中心向麻娟表示感谢,他们还送来一面“情系弱势群体 一心为咱百姓”旌旗。多年来,麻娟和她的团队收到群众赠送多面旌旗。她把法律援助工作,一直都视为自己心中最神圣最重要的工作。这不仅是因为法律是她的热爱和追求,更是因为法律援助让她更加确信了自身的使命和人生的价值。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她耐心细致,与当事人推心置腹,常常一讲就是几个小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她严肃认真,查阅资料审阅卷宗时更是一丝不苟。自到法援中心工作以来,加班成了家常便饭,上班时间接待群众、录入系统、起草资料,下班回家还得抽时间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她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始终是怎么干好工作。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努力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她想尽办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她立足县域实际,对于精准扶贫户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她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一律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于事项审查,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得到100%保障。在办理援助案件手续过程中,她精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推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制度,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法律援助申请,先行接受申请人材料,并帮助当事人免费转交申请、寄递相关材料,积极推广法律援助受理承诺制;对偏远地区群众及外地群众存在的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不方便的情形,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不再需要其出具经济困难证明,让群众少跑腿,实现申请一次办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实现高效维权。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她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各环节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完善案件指派程序和方式,严格重刑犯、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强化监督,提高案件指派效果通过“智慧法援”平台实行法律援助办案过程全监督积极落实听庭、回访制度,及时开展对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参评全省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审合格率均为100%。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她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室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大力推进认罪认罚工作,确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由她负责的县法援中心年均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00人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00件次以上,为刑事诉讼当事人出庭辩护8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多年耕耘,她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也让她得到了同志们“视野开阔 勇于创新”的一致赞誉。她曾多次荣获县域综治、反邪教、办公室等工作嘉奖及先进个人表彰;还获评湘西州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和县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花垣县首届“平安之星”等多种荣誉称号。2023年,她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她说,我是一个小角色、平凡人,不过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能得到这样高的评价,心里感到非常激动和高兴。她表示,在公共法律服务这块牌子下,她将更加不负初心、不负厚望,始终耕耘,让“公共法律服务”牌子不断发光发热,而自己也要努力成为法援天空中一颗明亮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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